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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

一、所有证件的使用管理规定

  • 该证件不得转让或给予他人使用,违者予以没收;
  • 持证人必须遵从及接受主办机构门禁检查;
  • 对该证件的非合法持有人,主办机构将保留拒绝其进入展馆的权利。
  • 证件办理现场,恕不接待不按规定流程办证的任何申请;

二、各类证件使用的注意事项

  • 开展期佩带不同证件人员的进馆时间:
    主办单位证、工作人员证8:00;驻场证、参展商证8:30;国外买家证、VIP卡、国内买家证9:00。
  • 进门或在馆内须将证件挂于胸前;
  • 证件不能转借、变卖、涂改;
  • 证件丢失后,须马上报告大会证件中心,并按相关规定补办。

以上证件在交易会期间仅在保利世界贸易中心博览馆内使用有效。

粤ICP备05022143号